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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某镇125家企业职业卫生管理制度落实情况调查

王磊 胡英俊 陈公超 郁新森

引用本文: 王磊, 胡英俊, 陈公超, 郁新森. 上海市某镇125家企业职业卫生管理制度落实情况调查[J]. 职业卫生与应急救援, 2018, 36(4): 318-321. doi: 10.16369/j.oher.issn.1007-1326.2018.04.010

上海市某镇125家企业职业卫生管理制度落实情况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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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历程
  • 收稿日期:  2018-03-28
  • 刊出日期:  2018-08-26

上海市某镇125家企业职业卫生管理制度落实情况调查

    作者简介: 王磊(1979-), 男, 大学本科, 主管医师/注册安全工程师
  • 上海赛源环境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上海 200434

摘要:  目的 了解基层乡镇企业的职业卫生管理现状, 探索社会各方共同管理企业职业卫生的方法, 提高企业职业病防治水平。 方法 按照《职业病防治法》等法规要求, 制定专门的调查表, 在上海市某镇辖区内企业中随机抽取125家企业, 对企业的职业卫生管理现状进行调查; 之后要求企业整改, 一个月后进行复查。 结果 调查企业中, 微型企业36家(占28.81%), 小型企业88家(占70.41%), 中型企业1家(占0.08%); 职工共5 788人。职业病危害严重、较重和一般的企业各占9.6%、48.0%、42.4%。整改前, 职业卫生管理制度12项检查内容的综合开展率为40.1%, 整改后综合开展率为54.5%, 两者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 < 0.01)。整改后125家企业制度建立率、职业卫生安全设施总体运行率均不高, 分别为54.2%、54.6%, 且职业病危害一般、较重与严重这三类企业的职业卫生安全设施总体运行率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 < 0.05), 职业病危害一般的企业运行率最低, 严重的最高。 结论 基层乡镇企业的职业卫生管理不容乐观。面对小型和微型企业, 政府应当加强普法宣传和监管力度, 集合社会的各方力量, 共同监管, 以提高企业职业卫生管理水平。

English Abstract

    • 在上海市某镇辖区内企业中随机抽取125家企业,均属制造行业,行业类别尽可能覆盖全面。

    • 1) 企业安全方针;2)企业安全管理制度,含国家安监总局发布的职业卫生管理制度;3)企业安全培训情况,包含2项内容:①查阅主要负责人和职业卫生管理人员安全培训证明,②检查劳动者的岗前和在岗职业卫生培训情况;4)企业职业卫生运行控制情况,包括以下9项:①防护设施设置并有效运行,②个人防护用品配备及正确佩戴,③职业病危害的合同告知与公告告知,④警示标志和中文说明,⑤职业健康检查,含上岗前、在岗和离岗体检情况,⑥职业禁忌证人员管理、健康档案管理,⑦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⑧职业病危害项目的申报,⑨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超标情况;5)记录管理台账,对涉及安全方针、管理制度、培训计划、运行控制中的台账进行核查,并对台账的质量进行评估;6)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根据国家安监总局发布的《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管理目录》[6]对企业进行分类评估。

    • 125家企业均为制造业,依据企业数量排序,依次为:金属制品业(17家,占13.60%),专用设备制造业(16家,占12.80%),橡胶和塑料制品业,通用设备制造业(各15家,各占12.0%),纺织服装、服饰业(12家,占9.60%),家具制造业(6家,占4.8%);余下为食品制造业,印刷和记录媒介复制业,化学纤维制造业,非金属矿物制品业,汽车制造业,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各4家,各占3.2%;农副产品加工业,纺织业,造纸和纸制品业,化学原料和化学品制造业,有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铁路、船舶、航空航天和其他运输设备制造业,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仪器仪表制造业各2家,各占1.6%;医药制造业1家,占0.08%;其他制造业3家,占2.4%[7]

      按照国家安监总局发布的《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管理目录》,可以把企业分成职业病危害严重、职业病危害较重和职业病危害一般三类。在125家企业中,严重和较重的企业各占12家、60家,分别占9.6%和48.0%,合计占57.6%,一般的企业53家,占42.4%。

    • 在第一轮检查结束后,给予企业一个月的整改时间,落实整改措施。由于企业负责人重视,加上必要的外部压力,部分指标如安全方针、管理制度、员工培训、防护用品、危害告知、警示标志等在一个月的时间内整改效果明显。部分指标如安全培训证明(安监局对用人单位主要负责人和职业卫生管理人员的安全培训含有职业卫生内容,合格者给予安全培训证明,即表 1中安全培训)、防护设施、健康监护、检测报告、危害申报等需要一定的外部条件,为鼓励企业整改,只要企业出示处在整改中的必要依据如培训的缴费清单、医院的体检计划、检测合同、申报回执等,均作为已整改对待。两次检查中企业的落实情况见表 1

      表 1  职业卫生检查内容落实情况[落实企业数(落实率/%)]

      检查轮次 安全方针 管理制度 安全培训 员工培训 防护设施 防护用品 危害告知 警示标志 健康监护 健康档案 检测报告 危害申报
      初查 59(47.2) 40(32.0) 58(46.4) 44(35.2) 65(52.0) 65(52.0) 46(36.8) 62(49.6) 48(38.4) 45(36.0) 30(24.0) 40(32.0)
      复查 68(54.4) 6(48.8) 77(61.6) 65(52.0) 79(63.2) 83(66.4) 62(49.6) 85(68.0) 67(53.6) 64(51.2) 54(43.2) 52(41.6)
      [注]某项工作开展不全的企业被判断为该企业未开展或未落实

      6类15项检查内容中,企业的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不会因检查而发生变化,台账管理涉及安全方针、管理制度、培训计划、运行控制中的指标已有表述,此处不再复述;检测超标处理由于前后两次检查时间间距短,尚未有结果,也不列入表 1讨论。按12项职业卫生管理检查内容统计,凡某项检查内容的检查指标全部落实的,作为开展某项工作,凡某项检查内容的检查指标没有全部落实的,作为未开展;综合开展率= [所有调查企业开展职业卫生工作数之和/(125 × 12)] × 100%[9]。第一轮检查结果显示,12项检查内容的综合开展率为40.1%,第二轮检查结果显示,综合开展率为54.5%,两者比较,差异有统计学意义(χ2 = 61.86,P < 0.01)。

      另外,两次检查分别发现有2家和3家企业作业岗位的职业病危害因素浓(强)度超标。

    • 表 2  125家企业制度建立情况[建立企业数(建立率/%)]

      检查内容 严重(n=12)较重(n = 60) 一般(n = 53) 总计(n = 125)
      安全方针 8(66.7) 33(55.0) 27(50.9) 68(54.4)
      制度建立 6(50.0) 3(56.4) 24(45.3) 61(48.8)
      安全培训证明 9(75.0) 36(60.0) 32(60.4) 77(61.6)
      员工培训 8(66.7) 34(56.7) 23(43.4) 65(52.0)
      合计 3(64.6) 134(57.3) 106(50.0) 271(54.2)
    • 表 3  职业卫生安全运行控制情况[运行企业数(运行率/%)]

      检查内容 严重(n =12) 较重(n = 60) 一般(n = 53) 总计(n =125)
      职业病危害防护设施 10(83.3) 38(63.3) 31(58.5) 79(63.2)
      个人防护用品 9(75.0) 42(70.0) 32(60.4) 83(66.4)
      职业病危害告知 8(66.7) 33(55.0) 21(39.6) 62(49.6)
      警示标志 10(83.3) 43(71.7) 32(60.4) 85(68.0)
      职业健康监护 7(58.3) 35(58.3) 25(47.2) 67(53.6)
      职业卫生档案管理 7(58.3) 35(58.3) 22(41.5) 64(51.2)
      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 7(58.3) 31(51.7) 16(30.2) 54(43.2)
      职业病危害申报 8(66.7) 29(48.3) 15(28.3) 52(41.6)
      合计 66(68.8) 286(59.6) 194(45.8) 546(54.6)
    • 按照各种台账的得分,125家企业中,职业卫生工作较完善的企业16家,占12.8%,职业卫生工作基本符合要求的企业95家,占76.0%,职业卫生工作缺项严重的企业14家,占11.2%。

    • 本次调查发现,小型、微型企业的职业卫生管理工作不容乐观。微型企业的职工人数平均仅为10人左右。这些企业主要分布在金属制品业,专用设备制造业,橡胶和塑料制品业,通用设备制造业以及纺织服装、服饰业。这5个行业的企业占整个企业数的60%。小型和微型企业规模小,人数少,工艺简单,产品单一,很多都是作坊式生产,职业病防护设施配置不全,企业管理人员的职业病危害防治意识薄弱。它们职业卫生工作的综合开展率初查时仅有40.1%,其中,管理制度建立、员工培训、职业卫生检测、职业健康监护、健康档案建立、职业病危害因素申报,以及职业病危害告知等几方面工作的落实情况不容乐观。小型企业除具有与大型企业相类似的职业病危害外,还因设备简陋、管理水平和职工文化较低以及工厂缺乏对职业卫生的重视等因素,使小型企业的职工受工作环境的影响较大[10]。小微企业已成为基层职业病防治工作的重点监管对象。企业经营者法制意识淡薄,职工自我防护意识不强,给职业病防治工作带来困难[11]。有文献[12]指出,不同规模企业的职业卫生管理指标开展率随着企业规模的减小而减少。小微企业变化快,存活率低,稳定性差,也给职业卫生监管工作带来极大困难,但是小微企业的存在是一个漫长的社会发展过程,因此需要开展相关研究,充分认识小微企业的发展特征,探索有效的小微企业监管模式[13]

      我们拿检查中发现的职业卫生问题和企业管理者交换、沟通后,在第二轮复查时,12项检查内容的综合开展率为54.5%,同初查相比,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 < 0.01),本次调查与有关文献[14]的调查结果一致。说明只要企业管理者重视,企业的职业卫生工作是可以改进的。随着《职业病防治法》的实施,用人单位、政府、技术服务机构和劳动者在职业病防治中的法律责任与作用得到明确与加强,但用人单位尚未形成职业病防治的自律行为[15]。而加强职业卫生检查,可提高企业职业卫生管理水平。

      建立企业的职业病防治方针,健全企业的职业卫生管理制度是做好企业职业病防治工作的基础。用人单位是职业病防治的主体,其主要负责人和职业卫生管理人员应当具备与本单位所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相适应的职业卫生知识和管理能力,并接受职业卫生培训。企业对劳动者必须进行上岗前和在岗期间的定期职业卫生培训,普及职业卫生知识,提高职工自我保护能力。

      其次,深入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进一步增强用人单位的守法意识,强化职业卫生的企业主体责任,推动广大从业人员的自我维权意识,营造自觉抵制、投诉举报侵害劳动者健康权益的良好社会氛围。要加强对职业病防治的培训和宣传教育,利用多种形式开展宣传,使广大工人能正确认识并合法行使职业病防护的权利与义务[17]

参考文献 (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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