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富军, 马大平, 华绍广. 安徽省某蓄电池生产企业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J]. 职业卫生与应急救援, 2014, 32(5): 305-306.
引用本文: 王富军, 马大平, 华绍广. 安徽省某蓄电池生产企业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J]. 职业卫生与应急救援, 2014, 32(5): 305-306.

安徽省某蓄电池生产企业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

  • 摘要: 目的 了解某蓄电池生产企业运行中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及其危害程度,评价职业病危害防护措施及其效果,提出防护建议。 方法 采用职业卫生现场调查、检查表分析、职业卫生检测和职业健康检查等方法。 结果 该企业生产过程中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因素有铅烟、铅尘、硫酸、噪声、二氧化锡等。产生铅烟岗位的铅烟40 h时间加权平均浓度(CTWA)为0.016~0.022 mg/m3,产生铅尘岗位的铅尘CTWA为0.026~0.042 mg/m3,有硫酸挥发的作业岗位的硫酸CTWA为0.65~0.94 mg/m3,二氧化锡CTWA为1.0 mg/m3,均符合国家职业接触限值。接触铅作业员工血铅检查项目均合格。 结论 该企业主要职业病危害关键控制因素为铅及其化合物、硫酸和噪声。其中铅及其化合物的关键控制点为装卸模焊接区域、焊过桥区域、焊端子区域、包片区域;硫酸关键控制点为加酸区域、充放电区域、化成区域;噪声的关键控制点为正极板铸板区域、装卸模焊接区域、焊过桥区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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